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