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2.关于无人机业务 关于无人机业务 关于无人机业务。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公司 2023 年智能 无人飞行器制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62.47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0.77%。公司与江苏中传华夏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传华 夏)的重大合同金额 1.14 亿元,报告期履行金额 1111.34 万元,合 同未正常履行并进入诉讼程序。根据 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披露的 《有关股价波动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公司通过与合肥麦 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捷融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枫锦物联 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合肥麦冉、安徽捷融、江苏枫锦) 三家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向中传华夏供应合同项下部分标的,其中 向合肥麦冉支付货款 1112.73 万元,向安徽捷融支付货款 1050 万元, 向江苏枫锦支付货款 221.88 万元。报告期内合肥麦冉及安徽捷融向 中传华夏部分直接交货,但公司及供应商均未收到中传华夏的签收 单,江苏枫锦未实际交货。三家供应商未交货款金额合计 1795.84 万元,占公司支付款项总额的 75%。 请公司:(1)结合中传华夏业务采购及销售合同的主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