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卫股份: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卫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 C 座 4 层 邮编: 210019 电话: +86 25 - 83304480 传真: +86 25 - 83329335 1 南卫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 之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律师事 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接受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南卫股份"或"公司")委托,就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实施情况(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实施情况")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承诺和声明: 南卫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