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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南卫:南卫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当董事长无法履行职责或不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 行其职责;董事长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半数以上委 员可选举出一名委员代行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 事会报告。投资管理部负责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