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李平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1- 〔2023〕185 号 关于对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李平 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李 平,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暨时任董事长。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江苏证监 局关于对李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31 号, 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和相关公司公告,2023 年 6 月 2 日,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南卫或公司) 提交披露《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停牌公告》称,因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李平正在筹划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重 大事项,公司股票自 6 月 2 日起停牌。 6 月 8 日,公司提交披露关于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及权 益变动报告书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李平 拟采用协议转让、表决权放弃、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相结合的方案完成本次控制权变更,将公司控制权转让至苏 州丰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丰瑞达)。本次转让 完成后,苏州丰瑞达持有有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