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南卫:南卫股份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卫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4 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南方卫材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332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10个交易日内针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回复,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南卫股份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 司2023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方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 逐项落实、回复。由于《问询函》中个别事项所涉及的数据、内容较多,汇总与整理 工作量较大,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公司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详见公 司2024年5月9日披露的《南卫股份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鉴于部分问题仍需完善和补 充,为确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