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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澳股份:新澳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 1 号-规范运作》、《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新澳纺织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