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股份:新澳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 所持公司股份的数据、信息及其变动,安排办理以上人员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 并定期检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第二章 信息申报和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其个人、配偶、父母、子女及为其持有股票的账户所有人身 份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 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