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州好莱客创意 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发展委 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