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总 则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 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 管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独立董事 第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