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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博特: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202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