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博特:独立意见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现就关于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23 年 10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