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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来机电:克来机电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经认真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我们认为:由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6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 予的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 10.86 元/股的回购价格,对上述 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 票合计 12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也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