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麦迪科技: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3990MEDITECH(603990)2024-02-23 10:18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 14:30 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归家巷 222 号麦迪科技公司会议室召开。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 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 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苏州 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