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霖科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植德沪(会)字[2023]0051 号 致: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松霖科技/贵公司)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 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松霖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松霖科技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刊登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并于同日刊登了《关 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 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