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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盛制药:方盛制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 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 程序,搜寻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结构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 名,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 1/2 以上的比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在委员内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