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盛制药:方盛制药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湖南方盛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 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方盛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 全有法定义务。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经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 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关联方通 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大股东及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 拆借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