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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集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605018CH AUTO(605018)2024-10-09 08:08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51,806,353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67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759,999,198.5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026,232.4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2,972,966.1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080 号《验资报告》。公 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