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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股份: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1 所律师依赖永和股份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咨询意见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及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 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 见。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GLO2024SH(法)字第 08113 号 致: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永和股份"或"公司")的委托,北京市 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本所")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 股东大会")所涉及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 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 见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 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