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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亨国际: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咸亨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工作效率,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咸亨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金融衍生产品作出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