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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亨国际:海通证券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或者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或者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 目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咸亨国际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亨国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 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或者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13.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4,613.65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人民币7,153.64万元后,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