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亨国际: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3]A0647 号 致: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 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 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