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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水: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605081Taihe(605081)2024-04-25 13:17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总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 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 应不少于二人, 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由该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但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