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水: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持; 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 举一名代表主持。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与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 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如情况紧急, 需要尽快召开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可免除前述通知期限要求。 第四条 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