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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05088GSP GROUP(605088)2023-11-02 09:02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 12,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 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 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相关事项。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作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 则,现就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的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