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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盛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605088GSP GROUP(605088)2024-01-02 08:49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三年十二月 1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 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温州市冠 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