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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盛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605088GSP GROUP(605088)2024-03-22 08:52

安理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安理法意[2024]字 0322 第 0001 号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35-36层 电话:010-8587 9199 传真:010-8587 9198 安理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安理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根据 2024 年 3 月 5 日召开的 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召集。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在公司信息披露 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 知》")。上述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