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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创草坪: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605099CCG(605099)2023-10-30 08:05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 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这三类资格之一。 第六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 国证监会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