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创草坪: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且形成 讨论意见。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后,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便于独立董事更好地在公司决策中发挥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 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