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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 读了会议材料,并对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募集资金 2023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应了 2023 年半年度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3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