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并且形成讨论意见。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以下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通过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 年 3 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决策、监督及专业指导能力,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