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0号)核准,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2.22元。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4,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888,8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 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49,978,301.8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838,821,698.1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4-00035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洪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