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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通燃气: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28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新疆洪通 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0号)核 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8,800,000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8,821,698.11元。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6日全部到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0月26日出具了" 大信验字〔2020〕第4-00035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2020年 10月26日,公司及保荐人西部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 蒙古自治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为方便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经2020年12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