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茂泰:永茂泰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 独立意见 r 2 2 张志勇 李 英 李小华 2023 年 8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公司原财务总监辞职,公司总经理提名范玥为财务总监。我们对该财务总监 人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符合公 司经营管理需要,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聘任范玥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