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茂泰:永茂泰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17日修订)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1 月 17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 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 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 可以要求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 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 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 第 1 页 共 5 页 (一)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