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茂泰:永茂泰对外投资决策制度(2023年11月17日修订)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2023 年 11 月 17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募集资金投资、关联交易投资、衍生品投资、远期结售汇、提供担 保等不适用本制度,应分别适用募集资金、关联交易、衍生品交易、 远期结售汇、提供担保等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远期结售汇管 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等。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 造良好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第一款第(四)项或第(六)项标准,且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 0.05 元的,可以免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第 1 页 共 13 页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