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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通科技: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暂缓授予部分、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截至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预留部分授予日,激励对象不存在 《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 (截至授予日)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神通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