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凯迪股份: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修订)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九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修改公司章程; (九)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审议批准本规则第六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