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园林股份")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 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 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 行规定》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 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 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等规定;于2024年3月起执行财政部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的 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