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振华: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 忠诚地履行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董事会的高效运作 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市振华 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工作细则是董事 会秘书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