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振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潘文韬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潘文韬,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 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 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