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振华: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核查意见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事项的核 查意见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核查意见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