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微:立昂微关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主体变更的公告
| | |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主体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东方投行变更为东方证券。本次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主体变更事项 不属于公司更换持续督导机构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9 月 6 日 1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东方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的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 年2月28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暨变 更业务范围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5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 证券")获准吸收合并投行业务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吸收合并之后东方投行解散。 东方证券已于近日自证监会取得换发后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含"证 券承销与保荐"。东方证券与东方投行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批复及相关要求推进实 施吸收合并工作,自2024年9月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