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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燃气:招商证券关于蓝天燃气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人")作为河南蓝天 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燃气"、"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蓝天 燃气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30 号)核准,并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蓝天燃气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70 万张,每 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