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蓝天燃气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