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蓝天燃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通过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详细的审查,在充分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后, 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新华先生、黄涛先生、李保华先生、杨帆先生、岳 鹏涛先生、王波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我 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征女士、赵健女士、王颖颖女士具备担任独立董事所需 的独立性,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上述 9 名董事候选人 未发现有《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 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等情形。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和董事候选人提名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意上述 9 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