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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旺科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五月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要求公司提供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备 的和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或者口头证言。本所律师得到公 司如下保证,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应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 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应与其正本或原件是一致和相 符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 得由任何其他人使用或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 任。 基于上述,本所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2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华旺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旺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指派二名本所 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