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瑶健康: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全体监事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运作,完善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提 高监事会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则。 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1 第二章 监事 第三条 公司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 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 1/3。 第四条 监事每届任期 3 年,连选可以连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名推荐 监事候选人,由本届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形成书面提案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监事会可以提名推荐公司监事候选人,并以监事会决议形式形成书面提案,提交 股东大会选举。监事中的股东代表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 以上同意选举产生、更换;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