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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百科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第 3—4 页 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容百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9545 号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百科技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容百科技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容百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要求编制《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