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